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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明图书馆关于占座不文明行为的暂行规定  

2023-11-27 11:30:06

       图书馆为读者阅览、自习的公共场所。目前,部分读者占座行为已严重影响图书馆正常秩序。为维护读者公平利用图书馆座位的权益,提高座位的使用效率,根据实际情况,针对占座行为,阳明图书馆特作如下管理规定:

       图书馆座位实行“先到先得”“一人一座”,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、占座行为(读者在座位上留下个人物品,超过规定的离开时间未返回的即属占座)。

       若图书馆工作人员巡馆发现座位有物无人,将张贴《图书馆关于清理占座物品的通知单》,并在通知单上填写时间及日期(如:11月25日10点30分)。张贴通知单后,若1个半小时内(即11月25日12点前)读者出现,仍可使用该座位,若读者未出现,工作人员将清理座位上个人物品,将座位给其他读者使用。

       清理的占座物品处理方式如下:凡属图书馆书籍(未办理借阅)当日归架;凡属个人物品统一存放到失物招领处;食品按垃圾处理。违规读者到服务台登记领取个人物品。读者因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

       请广大读者相互监督,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文明使用公共资源,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。

       此管理规定自2023年11月27日起开始执行。


阳明图书馆    

2023年11月27日